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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全国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字号】 人社厅函[2009]249号
【发布日期】 2009-06-22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全国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的通知
人社厅函[2009]2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以下简称中办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工作,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批全国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和部里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西安技师学院等21所技工院校为首批全国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建立全国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15号文件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希望首批全国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承担国家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培训任务,大力推进“一体化”教学改革,努力探索具有技工教育特色的教学理论和教学模式,为我国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首批全国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我部将为全国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免费统一制作标志铜牌,并对全国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实施动态管理,不定期对其开展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对未按照规定开展师资培训或培训质量不高、管理不规范的,将取消其全国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资格。
附件:首批全国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法讯收费设置处名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首批全国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名单

序号

专业类别

院校名称

省份

1

数控类

西安技师学院

陕西

2

广东省高级技工学校

广东

3

山东技师学院

山东

4

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

北京

5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江苏

6

机械类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江苏

7

广东省机械高级技工学校

广东

8

汽车类

深圳高级技工学校

广东

9

东风汽车公司高级技工学校

湖北

10

杭州技师学院

浙江

11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天津

12

电工电子类

青岛市高级技工学校

山东

13

厦门技师学院

福建

14

河北省承德技师学院

河北

15

衡阳技师学院

湖南

16

焊接类

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

广西

17

大庆技师学院

黑龙江

18

现代服务业类

(电子商务)

云南高级技工学校

云南

19

现代服务业类(电脑动画设计制作)

北京市实用高级技术学校

北京

20

无锡技师学院

江苏

21

现代服务业类

(物 流)

郑州市商业技师学院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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