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的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9年第34号
【发布日期】 2009-06-23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9年第34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现批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 274-2009)
  该标准代替《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 274-2006),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