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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广东省、厦门市、海南省政府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6-24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广东省、厦门市、海南省政府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9年广东省、厦门市、海南省政府债券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次发行各期债券于2009年6月29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各期债券均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票面利率1.75%,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日为2012年6月23日,标准交易单位为“10张”。证券编码和证券简称如下:
1.广东省政府债券:证券代码“109033”、证券简称“广东0901”;
2.厦门市政府债券:证券代码“109034”、证券简称“厦门0901”;
3.海南省政府债券:证券代码“109035”、证券简称“海南0901”。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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