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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落实社会单位防控甲型H1N1流感管理责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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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卫急字〔2009〕16号
【发布日期】 2009-06-24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落实社会单位防控甲型H1N1流感管理责任的通告
京卫急字〔2009〕16号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坚持专业防控和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依托现行政府管理体系,依托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依托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卫生管理体系,依靠社会单位和广大市民,全力做好当前社会面防控工作。依据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社会单位防控甲型H1N1流感管理责任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对本单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单位防控工作要“做到四个明确、抓好四个环节、强化三项工作”,严防甲型H1N1流感在本单位暴发或流行。
一、强化防控意识,明确责任、机构、人员和目标
(一)明确责任。按照“行业系统谁主管谁负责”、“社会单位谁的人谁负责”、“行政管理谁审批谁负责”、“大型活动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承担相应管理责任,主要领导为本单位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明确机构。各单位要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本单位公共卫生工作或安全保卫的负责人牵头,指定或设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工作部门,承担本单位防控管理工作任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设立公共卫生管理机构。
(三)明确人员。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防控工作。600人以上单位按职工人数600:1比例配备专职公共卫生管理人员,不足600人的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公共卫生管理人员。宾馆、饭店、旅店、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单位等公共场所或者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配备公共卫生管理专员,做好本单位的甲型 H1N1流感防控以及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空气质量安全等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国际交流会议和承办大型活动的单位,要按照大型活动有关管理规定,指定专人负责防控工作。
(四)明确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严防甲型H1N1流感在本单位内部暴发或流行。按照市政府关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应急预案相关规定,主动接受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按照行业、系统管理部门的要求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标准规范,加强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联防联控。
二、落实防控措施,抓好监测报告、日常防控、公众宣传和物资保障
(一)抓好监测环节,发现病例及时报告。
1.加强健康监测。对本单位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登记,要求并督促本单位从国内、国外有甲型H1N1流感病例地区的归来人员自行居家隔离观察7日,从其他国家归来人员自行健康观察7日。同时要求员工自觉做好自身和有上述外出经历的家庭成员的健康观察,日常居家过程中注意开窗通风、进行个人物品和环境的清洗消毒。对本单位外来人员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康问询和联系登记制度。对因病缺勤人员要仔细询问病情,监测健康状况并进行登记和追访。
2.发现病例及时报告。发现本单位出现流感样症状人员,要及时向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电话见附件)。
3.配合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已发生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单位,应当配合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必要的消毒、隔离等措施,并督促密切接触者主动接受集中医学观察。根据疫情变化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指定专门场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本单位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观察,并提供相关保障。隔离期间,单位不得停止支付被隔离人员的工作报酬。
(二)抓好日常防控环节,做好公共卫生管理。
1.强化单位内部公共卫生管理。各单位均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消毒、通风等日常防控措施,上班期间坚持每日开窗通风2次以上,每次开窗时间要保持 15-30分钟,保证空气流通。机场、车站、宾馆、饭店、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要有专人负责,定期开展对人员居室和工作场所、食堂等公共活动区域,以及地面、墙面、柜台、货架、车辆、公共卫生间、电动扶手带、门把手等部位的卫生检查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各单位要经常开展单位内部的群众性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卫生建设,及时清扫容易滋生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场所。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对餐饮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定期检查其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及个人卫生状况,坚决杜绝工作人员带病上岗现象。
2.加强人员管理。中小学、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和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学生健康状况家庭监测日报制度以及因病缺课健康监测制度。施工单位要对建筑工地实行封闭管理,严格工地人员出入登记制度,人员进入工地前要进行体温检测。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要做好场所消毒和人员健康监测等各项工作,发现发热和流感样症状者,应拒绝其进入活动场所,并提供就医指导。活动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
(三)抓好公共宣传环节,普及防控知识。公共场所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要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宾馆饭店前台明显位置要放置健康宣传告示、折页等印刷品,并利用广播、闭路电视等各种宣传工具,做好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大厅、住院部要摆放宣传材料,医务人员应当做好面向患者的健康宣传。
(四)抓好物资保障环节,做好防控物资储备。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防控工作实际需要,储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保障防控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学校、医院、宾馆饭店、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要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配备体温计、测温仪等设施设备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三、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内部培训和自查整改
(一)加强防控制度建设。
1.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不同特点,制定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工作方案,规范工作流程,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主动与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沟通渠道,固定联络人员、联系电话,保持联络畅通,并接受专业机构的指导和检查。
2.加强应急值守。各单位要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完善应急值守工作制度,明确报告人、报告程序、报告内容和报告时限。发现3名以上员工出现不明原因流感样症状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单位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报告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并向上级主管单位逐级报告。
(二)加强单位内部培训。定期开展防控工作动员和健康教育活动,并记录在案。定期安排单位主要负责人、防控工作具体责任人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培训。利用网络、公共橱窗、内部报刊等多种手段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张贴和发放各类宣传用品。
(三)加强自查整改。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告要求,切实做好单位内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定期检查,并要对每次检查记录在案。对未依法依规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而造成本单位甲型H1N1流感暴发或流行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09〕18号)的规定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北京市卫生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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