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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的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9年第35号
【发布日期】 2009-07-02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9年第35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工作,现批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 477-2009).pdf
  该标准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九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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