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意见
鲁政发〔2009〕8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把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成为全省服务业的亮点,促进全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生产性服务业主要是为生产提供中间服务的服务业。我省制造业、农业基础较好,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近年来,我省生产性服务业的增长速度都在15%以上,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约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的40%左右。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实践看,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能够细化和深化专业化分工,降低社会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必然选择,是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从我省经济发展的实际看,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一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制造业强省的需要。加快发展研发设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商务服务、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有利于更好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有利于制造业企业通过外购专业化、有效率的中间服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有利于制造业企业集中有限资源投向关键领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与创新,增强产品和企业竞争力。二是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提升服务业产业层次和水平的需要。目前,国际生产性服务业正在加速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我省经济基础好、发展环境优越,有利于承接跨国资本的转移,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性服务业,有助于改造提升我省传统生产性服务业的层次和水平,增强我省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实力。三是促进二、三产业融合互动发展的需要。随着新型工业化的发展,物流与营销、研发设计与人力资源开发、软件与信息服务、金融与保险服务、财务与法律服务等专业化的生产性服务业,已经成为制造业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而且多处于价值链的高端,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互为依托、共存共荣,呈现出融合互动发展趋势。四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需要。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生产服务社会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系列化服务,已成为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省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与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经济全球化还不相适应,我们必须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生产性服务业在提高经济社会运行效率中的重要作用,明确生产性服务业的总体要求、任务目标和发展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任务目标和重点发展领域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要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发展重大战略和发展重点,充分发挥我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的优势,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注重内外资并用,大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业,着力提升信息、科技服务业,积极培育商务服务、创意产业,努力壮大职业培训业,通过加强领导、政策扶持,进一步强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生产性服务业的整体素质和发展水平,实现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的融合互动发展,加快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的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任务目标。到2012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力争达到50%;重点培育省政府确定的40家省级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14个省级生产性服务业园区为骨干,以一批市级功能定位准确、集聚辐射能力强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为依托,构建起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省市两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相协调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
(三)重点发展领域。
1.金融业。贯彻落实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准确把握信贷投放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以信贷结构优化助推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建设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增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不断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风险管理,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快形成与现代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推动济南、青岛两大区域金融中心的培育和建设,以全面提升金融业综合竞争力和维护金融稳定为核心,正确处理深化改革、防范风险和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拓展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金融业在服务业发展中的排头兵作用。
2.现代物流业。按照山东省物流业振兴发展规划的任务和重点工程目标,充分发挥我省交通发达、港口密集、产业基础较好的优势,整合现有资源,重点规划建设国家、省级和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和现代物流园区;积极推动制造业企业物流业务外包,鼓励制造业和物流业融合互动发展,集中力量培育一批重点物流企业,加快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鼓励现代物流企业实现集团化发展、连锁化经营、网络化管理,不断提高物流业的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快规划建设鲁中、鲁东、鲁北、鲁南、鲁西南五大物流集聚区,重点发展综合性、专业性物流和特色物流,延伸物流服务网点到农村,完善城市商务服务和城市配送功能,逐步建立起与我省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3.信息服务业。进一步优化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重点发展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应用软件等,加快建设公共数据库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互动发展;突出发展以网络游戏、动漫、多媒体影视制作、电子出版物等为重点的信息内容服务产业(数字内容);抓住第三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数字电视、手机电视、网络电视加快普及的机遇,加快发展信息传输服务和增殖服务;推进农业信息服务技术发展,加快建设农业信息网络;依托基地、园区和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信息技术外包(IT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形成以青岛为龙头的胶东半岛城市群、以济南为中心的省会城市群两大信息服务业集聚区,加快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4.科技服务业。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快实施与扩内需、保增长密切相关的重大专项,为重点产业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加快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大中小企业创新联动,加快先进技术向中小企业辐射和转移,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继续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建立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服务体系,培育面向制造业的服务产业;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和技术服务工作,提升科技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领域的服务水平;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围绕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农业节水、疫病防控、防灾减灾等搞好科技服务,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普及,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5.商务服务业。按照专业分工、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打破地域限制和行业垄断,以发展中介服务为重点,着力发展会计、审计、证券、保险等财务类服务业,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类服务业,信息、咨询、评估等咨询类服务业,代理、经纪、拍卖、担保等市场交易类服务业;突出发展以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贸易型为主的会展业,重点培育济南、青岛、烟台和临沂4个省级会展博览园,使之成为区域性会展中心,并形成若干个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会展品牌;加快建设一批规模较大、信息化水平较高、服务规范的综合性劳动力市场,完善县级就业服务机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建立全省统一的就业服务网络平台,重点培植一批运作规范、诚实守信的商务服务知名品牌和企业,逐步形成种类齐全、分布广泛、功能完善的现代商务服务体系。
6.创意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地方特色,体现城市功能定位,有选择地发展研发设计、建筑设计、广告设计、咨询策划、软件、传媒创意、影视制作、艺术创作等创意产业,重点培植一批创意企业,鼓励企业利用城区老厂房、旧厂区改造及成片开发形成创意产业集聚区,通过科技的支撑和市场化运作,把创意产业发展成为生产性服务业的亮点。
7.职业培训。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特别是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打造培训品牌,拓宽培训方式,开展委托培训、招标培训和订单式培养,强化实际操作训练,重点培养技能型、实用型人才;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与省外、国外知名院校合作,重点扶持一批职业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加快建设一批实训基地,培养适应我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发展所需要的多层次、专业型、复合型人才。
三、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政策措施
(一)财税政策。
1.完善鼓励县乡科学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各地改善收入质量的奖励力度,在规定年限内继续对财政困难县(市、区)每年上缴省级的营业税比上年增长部分予以全部返还,支持各地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
2.支持工业企业实施二、三产业分离,分离后的税负如高于原税额,由各地财政视情况对该企业予以适当扶持补助,鼓励分离后的服务业企业为社会服务;其所购的固定资产符合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经税务部门审核,可以加速折旧。
3.对新引进的国内外著名企业的企业总部、研发设计中心,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可酌情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引进国家级科研机构、国家重点高校、海外知名大学、世界500强企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等高层次服务业人才,所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鼓励和支持产学研联盟研究开发服务业共性和关键技术,对符合条件的研发、设计、网络技术、创意、服务外包、软件开发、现代物流、知识产权服务、电子商务、影视制作、艺术创作和为节能减排提供专业化服务等高技术含量的服务业企业,经认定,可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6.对从事呼叫中心、动漫游戏、手机报、网络及手机游戏、信息服务外包等信息服务的企业,经认定后可享受软件企业优惠政策。
(二)信贷政策。
1.将服务业贷款比例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考评依据,引导金融机构逐步增加服务业贷款规模,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授信额度。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企业以及合格的信用担保机构积极面向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开展业务。
2.把生产性服务业列为政府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的重点,以银行贷款贴息或投资补助的方式,吸引银行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向生产性服务业。
(三)土地政策。在编制和实施土地供应计划时,要合理安排供地结构,适当增加生产性服务业用地比例,尤其要向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创意产业和职业培训等倾斜。对服务业项目用地,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的,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对属于依法应当出让的土地,可以适当缩短出让年限,也可以采取租赁方式供应,以降低服务业发展的投入成本。
(四)其他政策。
1.积极推动省内有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承接信息管理、数据处理、财会核算、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等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形成有竞争力的外包产业基地;建立支持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平台,扶持出口导向型服务企业发展,扩大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贸易规模。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开展国际认证,参加境内外展销活动。
2.选择10户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行创新发展试点,探索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路子。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把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各级政府服务业发展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生产性服务业的调查研究,根据当地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际,科学编制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协调,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向中心城市适度集中,规划建设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和重点园区,提高其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省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研究制定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具体配套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我省制造业和服务业发展的情况,研究提出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定期分析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情况,把握发展动态,为领导科学决策和考评提供依据;省物价局要加强对服务业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认真清理限制和阻碍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价格与收费政策,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地税局等相关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