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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大社区商业中心和早点快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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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天津市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7-20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大社区商业中心和早点快餐车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及相关连锁企业: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列为民心工程的社区商业中心和早点快餐车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我们的工作目标任务是改造提升社区商业中心20个,推行统一管理的早餐流动车200辆。现时间过半,工作任务也已完成过半,但剩余建设任务仍很艰巨。为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实现社区商业工作快速发展,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快捷、便利、舒适、安全的消费环境,现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联合推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抓好社区商业建设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民心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成强有力推动班子,靠前指挥,并明确专人负责推动落实。接此通知后,请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责任领导及工作人员名单填表报送(填报表附后)。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区、街、居委会、社区企业四位一体的联合推动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确保全年计划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是,倒排工期,卡死进度,全面推进社区商业中心建设。今年初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都上报了全年建设计划,并且已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20件民心工程之中。通过我们前期调研了解,许多区县政府都投入了一定的工作力量进行推动,但也看到少数区县推动力度不大,投入人力、财力不足,有的至今按兵不动,社区商业中心“原生态”现象还很严重,现已时间过半,必须奋起直追。各区县要对年初上报的计划任务进行认真梳理,卡死进度,倒排工期,按计划逐个逐项狠抓落实。近期,我们将按照各区县上报的社区商业中心建设计划并依据《天津市社区商业中心建设标准》进行分批调研督查,要求做到业态齐全、功能完善、环境良好、设施达标。
三是,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大力推进早餐车建设。为贯彻落实兴国市长关于抓好早餐工程的有关指示,我们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兴国市长批示,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早餐市场发展的通知》(津商务服务(2008)8号)。河西、南开、红桥、东丽、汉沽等区认真贯彻《通知》精神,积极行动狠抓落实,在推进统一管理的早点快餐车建设中做了很好的先行和示范工作。希望上述各区继续努力,在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和提升的同时,继续推动早点快餐车建设,不断增加服务车辆和早餐供应的覆盖面。此外,塘沽、大港、河东等具备相应条件,社区需求较大,企业积极性较高的区县应抓紧协调运作,争取早日推出统一管理的早点快餐车;其它区县也要因地制宜积极尝试,争取在便民早餐车建设工作中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社区商业健康发展。日前我们经与市财政局协调下拨了08年度社区商业建设扶持资金。为支持统一管理的早点快餐车建设,我们与市财政认真研究,制定了每辆车补贴1000元的新标准,并且已经兑现下发。各区县也应投入相匹配的资金支持,加大社区商业中心和早餐工程建设力度,进一步促进我市社区商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提前完成。

 2009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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