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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名单(2009年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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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9年第7号
【发布日期】 2009-07-21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名单(2009年第一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9年第7号

 根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2号)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3号)的规定,现将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共24家)、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名单(共470人)、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事项变更名单(共9家)、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事项变更名单(共36人)予以公告。
此次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前30日,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认定手续。
附件:一、2009年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第一批).pdf
     二、2009年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名单(第一批).pdf
     三、2009年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事项变更名单(第一批).pdf
     四、2009年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事项变更名单(第一批).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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