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意见
川府发[2009]2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充分开放合作,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抢抓新一轮国际国内产业调整和转移带来的新机遇,促进我省开放型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制定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提高发展开放型经济的重要性认识。发展以对外经贸和国内合作为主要内容的开放型经济,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条件下拓展对外开放深度和广度的必然要求,是我省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推进“两个加快”的重大举措。近年来各级、各部门科学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主动顺应国内外形势变化,扬长避短、迎难而上,培育主体、打造载体、搭建平台,全省开放型经济取得长足发展。过去5年,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年均增幅超过30%,引进国内省外资金年均增长50%以上;今年以来我省对外经贸主要指标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对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扩大就业、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增强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紧迫感。我省开放合作总体水平不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不强,开放型经济规模尚小,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明显;个别地方和部门对发展开放型经济认识不足,措施不到位,联动机制不完善。在我国东部率先发展、中部加快崛起、西部奋起直追的竞争格局中,在中央深化沿海开放、加快内地开放、提升沿边开放的战略部署下,作为后发省份的四川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给我省保持开放型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在加快“走出去”步伐、承接沿海地区产业和订单转移、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蕴含难得机遇。各级、各部门务必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爬坡上行,以更大的气魄、更加开放的理念、更加扎实的措施着力提高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主动性、前瞻性和实效性,着力推进开放型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3.总体要求。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统筹规划和改革创新,以实施充分开放合作为动力,以“三向拓展、四层推进”为路径,把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作为克服当前困难、提升经济发展水平、构建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长效之策。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以发展对外贸易和承接产业转移为中心,以“7+3”产业为重点,内外并举,“三外”联动,贸易投资与产业互动,形成我省对内对外开放合作的新格局。坚持扩大规模与优化结构、提升质量相结合,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完善机制、优化环境,加快把我省建设成为西部开放型经济发展高地。
4.主要目标。千方百计确保完成开放型经济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推进对外贸易和招商引资跃上新台阶。力争2012年进出口达到450亿美元,其中出口250亿美元,外贸依存度达到15%以上,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2009-2012年外商投资实际到位累计220亿美元,年均增长30%以上,来川落户的世界500强企业达到180家以上;引进省外国内资金累计17000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来川投资的中国500强企业达到260家以上。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跨国经营能力的科工贸企业集团,提升我省经济国际化水平,形成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新优势。
三、保持对外贸易稳定较快增长
5.壮大企业队伍。对我省优势和潜力产业、企业进行分类梳理、分类培育,加强工贸、农贸、技贸结合,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众多中小企业发展对外贸易,每年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500户,2012年达到5000户。大力支持外贸企业“出口上台阶”,“一企一策”促进100户出口上千万美元的骨干企业做强做大,力争2012年出口上亿美元的企业达到35家。工业、农业等产业部门要将出口指标纳入大企业大集团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入选、培育和考核体系。
6.拓展国际市场。大力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巩固欧美和港澳台市场,加大对东南亚、南亚、中亚、西亚及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小的国家和地区等目标市场的开拓力度。每年组织500家以上企业赴境外参展推销,组织1000家以上企业参加广交会等国内重要经贸活动。支持企业通过行业商协会开拓境外市场,设立境外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中心,发展电子商务,优化贸易方式,争取新的客户订单。加强与在华跨国公司对接,融入其全球采购链,建立新的分工体系。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普惠制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和区域优惠原产地证规则,为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境外关税减免支持。
7.优化产品结构。积极推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完善知名品牌培育机制,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国际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努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支持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航空设备、光伏产业等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012年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在全省出口的占比分别提高到60%和35%。进一步支持生猪、蚕丝、烟叶、杂交稻种等特色农产品出口,加快建设出口种养殖基地,完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继续扩大纺织、服装、鞋、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
8.发展加工贸易。把发展加工贸易作为规避贸易风险、应对人民币汇率变化、降低物流成本影响的重要方式,利用国家支持加工贸易向中西部转移的政策机遇,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及各类工业园区,大力发展加工贸易,推进转型升级。2012年加工贸易出口在全省出口占比提高到40%,每年提高4个百分点。成都、绵阳及宜宾、乐山、泸州等市要充分发挥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和临港优势,加快发展加工贸易。
9.推进服务贸易。建立服务贸易跨部门联系机制,推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服务业发展的有机结合,确保全省服务贸易增速高于货物贸易和服务业增加值增长水平。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文化、中医药服务等重点行业服务出口。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积极发展入境旅游。大力发展服务外包,进一步落实国家和我省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部省市共建机制推进成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大力发展软件、金融、财务、人力资源等服务外包产业,2012年全省服务外包产业业务总额突破800亿元,从业人员突破20万人,出口超过10亿美元。
四、积极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
10.创新投资促进方式。坚持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并举,抢抓“外资西进、内资西移”重大机遇,突出重点,创新举措,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港台、美国、欧盟、日韩、东盟以及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济圈等为重点,认真研究国内外市场环境新变化、产业调整新格局、产业转移新趋势、投资者整合扩张转移新需求,锁定目标区域、目标产业和目标企业。建立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大项目联合推动机制,完善项目库建设,实现信息共享、渠道共用、平台共建、项目共促。推进项目信息国际化、招商引资产业化、运作机制多元化和招商队伍专业化,提升园区招商、驻点招商、中介招商、网络招商实效。
11.加强产业引导。围绕“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目标,发挥我省优势战略资源、产业、人才、科技和区位等比较优势,以土地、水、电、气等要素差异化配置和财税、金融政策倾斜支持为引导,积极承接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现代服务业,突出承接产业链纵向分工和横向配套协作项目,把我省建设成为跨国公司和国内龙头企业的制造基地、研发中心、外包中心、物流配送分销中心。利用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机遇,推出高速公路、铁路、码头等基础设施和水电等资源开发项目,切实发挥招商引资在推进产业升级、自主创新和区域协调发展中的作用。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国际国内风险投资基金入川发展。
12.深化国内区域合作。以市场开放、要素畅流、产业互动、信息共享为目标,全面开放基础产业和制造业,积极发展服务业,除国家禁入领域外,所有领域一律开放。建立省际开放合作协调机制,发挥中心城市和重点区域在开放合作中的带动作用,与合作区域进行理念、规划、市场、产业、文化、科技、载体、服务和机制的对接,打破地区界限,共筑优势发展平台、形成互动发展合力、共谋区域合作发展,扩大对内开放,深化国内区域合作的范围和层次。加快承接长三角、泛珠三角、环渤海地区产业、资金、技术转移;推动成渝经济区产业互动和要素自由流动,培育区域优势,构建新的经济增长极;建立川滇桂藏合作机制,利用沿边、沿海优势走向南亚和东南亚。利用灾后重建对口支援机制共建产业合作园区,发展“飞地经济”。推进省内跨区域生产要素集成,促进毗邻市州、区县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共建基础设施和产业园区,共享产业链配套,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区域优势的产业,增强持续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加强与港澳台经贸合作,推进CEPA机制(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贸易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在我省的落实和发展。
13.抓好重大项目促进和实施。瞄准世界和国内500强等知名企业承接重大产业化项目,每年引进一批总投资3亿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和20亿元以上的内资项目。完善重大项目报告制度,对总投资2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和2亿元以上的内资项目实行重点跟踪督办。抓好签约项目履约工作,分产业、分市(州)、分季度、分任务强化促进。推进已来川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的企业尽快投资,已投资的企业增资扩产。高度重视保护外来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让项目引得进、留得住、能发展。
14.打造开放合作载体。抓好发展开放型经济的示范基地建设,选择培育以出口为导向、“三外”联动发展的外向型产业园区,由省政府授牌并实施动态管理。加快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尽快完成成都综合保税区审批、宜宾出口加工区申报审批、绵阳出口加工区扩区和功能叠加工作,引导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入区发展。有条件的市要积极引进加工贸易重大项目,为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创造基础条件。
15.搭建开放合作平台。强化西博会“共办、共享、共赢”的理念,以推动西部地区共赢发展,促进西部地区与泛亚地区经贸合作为重点,通过专博结合、展贸结合、贸易与投资结合,把西博会办成西部第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品牌博览会,打造成为西部地区重要的对外交往、投资、经贸合作平台。全面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发挥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作用,利用驻外经商参处、友城关系、国际机构、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驻川领馆、国内外商协会组织、外来企业等有效渠道,推动政府和民间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国际无偿援助项目,改善我省贫困地区教育、医疗等条件。
五、稳步推进企业和劳务“走出去”
16.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坚持分门别类抓企业培育、市场开拓。支持发展潜力大、经营业绩好、产业带动性强的在川央企和省内企业获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发挥优势行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以大带小、以强带新,推动行业企业集群式走出去,在巩固路桥、房屋建筑等传统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同时,拓展能源电力、油气化工等新领域。利用国家信用主权放大、信保总限上调、新增对外承包工程买方贷款、对外援助等有利条件,支持企业在商务谈判、立项审批、项目实施等方面建立与项目所在地的公关关系,获取更多项目和大项目。抓好合同金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项目的跟踪服务。鼓励企业通过对外承包工程带动省内产业发展和成套设备、物资出口。2012年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达到60亿美元,年均增长25%;工程项下货物出口达到30亿美元。
17.积极发展境外投资。建立和完善境外投资促进和支持体系,引导我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走出去”。以贸易为先导、市场为依托、输出具有比较优势的技术管理和设备为重点,鼓励发展境外投资,有效转移省内富余产能。支持具有较强海外经营能力的企业参与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和设立海外研发中心、产品设计中心。
18.规范发展对外劳务合作。按照“严格把关,依法办理,堵疏兼顾”的原则,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大力整治对外劳务合作经营秩序,严格执行招收备案制,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法制和综合素质教育,促进我省外派劳务健康有序发展。优化外派劳务基地建设,提高对外劳务合作层次,打造一批发展稳定、工种层次较高的外派劳务基地县和专业基地。2012年全省在境外劳务人员力争达到8万人。
六、保障措施
19.加大政策激励。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投入,有条件的可设立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发展需要扩大规模。省政府将继续对出口上台阶的企业领军人物给予表彰奖励,对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对企业优化出口结构、利用信保防范出口风险、境外参展推销、承揽境外项目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管理,优化政策扶持流程,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建立政策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
20.强化要素支持。加快土地、技术、劳动力和资本市场建设,为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流动提供保障,对鼓励类引进项目的用地、用电、用水、用气、运输等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保障。消除地区和市场壁垒,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平等地位。改善金融服务,积极组织银企对接,对引进转移企业和有市场、有出口订单的中小外贸企业给予信贷支持,拓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和仓单质押融资等贸易融资业务,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争取成都作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建立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新要求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快速反应、长期应对、联合预警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境外重点目标地区政治、法律、经济等方面的形势研判,完善“四位一体”、“一体两翼”的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机制,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有效控制和防范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的各类风险。加强我省口岸公共安全建设,提高口岸传染病预警、监测能力。
21.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改善开放合作条件,加快交通、能源、通讯、网络等重大基础设施和综合功能建设,打造设施现代、服务优质、功能多样的出川国际化大通道,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商贸流通业和金融业,构建西部物流、商贸和金融中心。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完善外来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抓紧落实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合同章程审批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权限的下放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放权到授权的市县相关发改、商务、工商等部门。各涉外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监管模式,完善“电子口岸”平台,加强与我省产品主要出境口岸部门的协作。推行四川货物“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并在省内实行“多点申报、多点验放”;坚持24小时预约报检报关,实施进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落实守法企业便捷通关措施;对重大产业转移项目进口生产设备开设专门检验服务窗口,对转移项目所需进口二手设备提供快速、优质、便利的入境审批、检验等配套服务,对对外承包工程出境施工器械、配件、自用生活物资免于检验,对采购施工材料实行省内集中申报、集中检验。继续在全省积极推广出口收汇网上核报系统;在成都、南充试点基础上逐步推行网上出口退税申报。进一步简化出国手续,推进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为企业人员出入境开展对外经贸提供便利。
22.加强开放型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分层次培养一批、引进一批和选拔一批具有较高外语水平、丰富专业知识、熟悉WTO规则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加大培训力度,对经济部门的干部进行开放型经济发展知识培训,每年举办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骨干示范培训班,积极引进具有国际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国际化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大力选拔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和熟悉开放型经济的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增强领导开放合作工作的能力。
23.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破除影响扩大开放合作的思想障碍和体制障碍,以思想大解放推动开放型经济大发展。要把开放型经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强有力的工作领导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深化战略部署,优化促进体系,强化工作举措,省市县三级联动,一级抓一级,确保开放型经济强势推进。加强部门协同,坚持每季度召开政府协调会制度。发展改革、商务、招商、外事等部门要切实抓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经委、国资、农业、科技、信产、中小企业、旅游等产业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明确工作重点,加快推进相关产业开放合作;财政、国土资源、监察、人事、环保、工商、海关、检验检疫、国税、金融、口岸、贸促、台办、侨办、友协、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商会、行业协会要发挥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的功能,促进本行业对外对内开放。
24.加强目标考核和环境督查。进一步完善开放型经济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和引进省外国内资金等主要指标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并加大考核权重。省政府每季度对开放型经济主要指标进度情况进行通报,年终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开展对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的督导检查,对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没有落实和服务没有到位的进行认真梳理,逐条兑现;组织各类涉外企业对有关部门的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进行评比,对做得好的部门予以表彰,对损害发展环境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问责。加大舆论宣传,广泛发动,升温、造势、加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典型示范,引导推动,营造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