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农办财〔2009〕88号
部属各单位:
为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保护各类投资者权益,维护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现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3号)、《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4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
3.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