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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记账式贴现(十五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8-12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记账式贴现(十五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9年记账式贴现(十五期)国债已发行完毕,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国债于2009年8月14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证券编码为“108015”,证券简称为“贴债0915”,标准交易单位为“10张”,到期日为2009年11月9日,上市日回购抵押比例为1:0.93。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代码的转换工作,即将本期国债承销商的国债分销代码统一转换为“108015”。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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