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认监委拟公告的2009年度符合申领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机电发[2005]699号)、《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补充通知》(商机电发[2006]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针对企业申报情况,现将新增和调整的2009年度符合申领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我司联系。 商务部 产业司 附件1 新增的2009年度符合申领摩托车出口许可证企业名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