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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0年农药企业延续核准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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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字号】 工原[2010]第90号
【发布日期】 2010-03-26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0年农药企业延续核准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工原[2010]第90号

  经审核,现将2010年第一批农药企业延续核准名单公布如下: 
   一、同意北京燕化永乐有限公司等130户企业延续核准其农药原药生产资格。 
  二、本次农药生产企业延续核准有效期为5年,5年后要求延续保留农药原药生产企业资格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请。 
  三、通过延续核准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得将厂房、生产设备、分析检测设备、污水处理装置等租赁给其他企业使用。逾期未通过延续核准的企业其获得的农药生产企业资格自动取消。 
  四、通过延续核准的农药生产企业资质不准转让,企业更名须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并公示。未经更名备案并公示的企业将不具备合法的农药生产企业资格。 
  五、本次延续核准的企业注册资金最低要求为:原药企业1000万元,制剂(加工、复配)企业500万元,鼠药制剂、分装、卫生用药企业200万元。制剂(加工、复配)企业新增原药需重新核准。 
  六、本次延续核准未通过的企业申请材料,不再作为下一次申请延续核准的依据。 
  附件:2010年农药企业延续核准名单(第一批).doc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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