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增补2)的通知
【发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字号】
工信安函[2010]41号
关于公示《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增补2)的通知 工信安函[2010]41号 各有关单位: 经审查,拟将北京星宇惠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5类设备补充纳入《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天。公示地址为:http://aqs.miit.gov.cn。 联系人:肖月华 联系电话:68205380 邮箱:xiaoyuehua@miit.gov.cn。 附件: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增补2).doc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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