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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增补2)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字号】 工信安函[2010]41号
【发布日期】 2010-03-30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公示《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增补2)的通知
工信安函[2010]41号

各有关单位:
  经审查,拟将北京星宇惠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5类设备补充纳入《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天。公示地址为:http://aqs.miit.gov.cn。 
  联系人:肖月华
  联系电话:68205380
  邮箱:xiaoyuehua@miit.gov.cn。  
  附件: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增补2).doc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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