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十二五”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
工信厅节[2010]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满足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对环保技术装备的需求,我部拟结合编制“十二五”环保装备发展规划,提出一批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请你们组织本区域内环保装备研发和制造单位进行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环保装备,是指满足“十二五”期间环境污染控制和治理需要,急需开发、应用和推广的重大技术装备。
按照开发应用的不同阶段,分为三类:
(一)需要开发的重大技术装备,包括国内自主研发、引进国外、引进后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装备。
(二)需要应用示范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指技术基本成熟、具有较好应用前景、尚未实现产业化的技术装备。
(三)需要推广应用的重大技术装备,指技术已经成熟、环保领域急需、需要加大推广力度扩大应用范围的技术装备。
按照服务领域的不同,本次申报的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水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物处理设备、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电磁波与放射性(包括核三废)污染防治设备、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与药剂、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和环境污染应急处理设备等9类。
二、申报要求
地方工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区域内的环保装备研发和制造单位(包括当地的中央企业集团企业)进行申报,并按本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填报申报汇总表(附件1),连同研发、制造单位填报的环保装备申报表(附件2、3、4)等纸质文件(一式三份)于2010年5月30日前报送我部(节能司),电子版同时发送至luoxiaoli@miit.gov.cn。申报表格及填表说明电子版请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iit.gov.cn)节能司子网站下载。
联系人:罗晓丽 联系电话:010-68205339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100804
附件:1.申报汇总表.xls
2.开发类环保装备申报表.xls
3.应用示范类环保装备申报表.xls
4.推广应用类环保装备申报表.xls
5.填表说明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5
填表说明
一、开发类环保装备申报表
(一)“环保装备名称”一栏填写企业需要自主研发、引进国外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装备。
(二)“隶属类型”一栏填写数字代号,其中:1.大气污染防治设备,2.水污染防治设备,3.固体废物处理设备,4.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5.电磁波与放射性(包括核三废)污染防治设备,6.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7.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与药剂,8.资源综合利用设备,9.环境污染应急处理设备。
(三)“技术来源”一栏填写数字代号,其中:1.需自主研发,2.需引进国外,3.需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四)“基本情况介绍”一栏填写同领域国内外技术现状,需自主研发的还应填写目前我国的研发情况及所处的技术水平,需引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应写明从哪国引进,引进的技术水平等。
(五)“市场需求和前景分析”一栏填写详细的应用领域,及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等方面的预期效果等。
(六)“需研发的关键技术和研发目标”一栏填写研发过程中的技术重点和难点,主要技术创新点以及研发目标。
二、应用示范类、推广应用类环保装备申报表
(一)“环保装备名称型号”一栏填写国家、行业标准中规定的名称型号,并标注标准号;无国家、行业标准的,按照企业标准填写。
(二)“隶属类型”一栏填写数字代号,其中:1.大气污染防治设备,2.水污染防治设备,3.固体废物处理设备,4.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5.电磁波与放射性(包括核三废)污染防治设备,6.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7.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与药剂,8.资源综合利用设备,9.环境污染应急处理设备。
(三)“技术来源”一栏填写数字代号,其中:1.自主研发,2.引进国外,3.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四)“设备概况”一栏填写设备主要技术特点和功能;并详细填写技术参数,包括工作参数、能耗指标、效率指标、可靠性指标、环境指标等。
(五)“应用领域、应用效果及市场前景分析”一栏填写详细的应用领域,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等方面的效果等,及对市场前景的预测,如果国外有同类产品,要分析取代进口的情况。
(六)“成果鉴定情况”一栏填写首台套环保装备的鉴定、检测情况及主要结论。
(七)“推广应用情况”一栏填写推广应用类环保装备目前的市场推广情况,包括典型应用案例情况介绍。
(八)申报表左上方“申报单位”一栏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申报表视为无效。
三、申报表填报电子版,并用A4纸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