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解除雪佛兰科帕奇越野车有关处置措施的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年第49号公告
【发布日期】 2010-05-11
【实施日期】 2010-05-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解除雪佛兰科帕奇越野车有关处置措施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年第49号公告

  因进口雪佛兰科帕奇(Chevrolet Captiva)越野车的转向系统安全缺陷和生产商的质量控制体系失效,质检总局于2010年3月11日发布了《关于进口雪佛兰科帕奇越野车存在严重安全风险的公告》(2010年第26号)。
  公告发布后,相关企业即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制订了相应整改措施并迅速在有关环节有效落实。车辆生产商韩国通用大宇汽车科技公司在相关装配和检验工艺、工厂质量管理体系、质量追溯系统等方面进行了整改。车辆进口商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已通过售后服务网络实施对所涉及车辆的检查和维修工作,目前已完成总数的95%。
  经评估,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暂停通用大宇生产的雪佛兰科帕奇越野车进口等有关处置措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