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党委关于巴清宏等15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国资党委群工〔2010〕96号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各中央企业团委:
经研究,共青团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团工委)委员职数调整为21名,任命巴清宏、刘翔、宋新辉、宁龙、贺群慧(女)、沈同、闫丽莉(女)、马新风(女)、张开军、贾怡芸(女)、赵庆、魏应彪、赵洪军、魏东、李新生等15名同志为中央企业团工委委员。调整后的中央企业团工委成员组成如下:
书记:许高峰
常务副书记:张相红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马新风(女)、王兴男、王朝晖、巴清宏、宁龙、闫丽莉(女)、许高峰、刘翔、张兵、张开军、张相红、沈同、李新生、宋新辉、赵庆、赵鹏、赵洪军、贺群慧(女)、贾怡芸(女)、魏东、魏应彪。
国资委党委
201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