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 财建[2010]232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开展高效电机推广。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我们制定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
一、推广产品范围 (一)额定功率为0.55千瓦(含)—315千瓦(含),额定电压为690伏及以下的低压三相异步电动机(以下简称低压三相异步电机)。 (二)额定功率为355千瓦(含)—25000千瓦(含),额定电压为6000伏或10000伏的高压三相异步电动机(以下简称高压三相异步电机)。 (三)额定功率为0.55千瓦(含)—315千瓦(含),额定电压为690伏及以下的稀土永磁三相同步电动机(以下简称稀土永磁电机)。 二、推广产品及企业条件 (一)申请推广的高效电机须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国大陆境内生产和使用。 2.低压三相异步电机效率达到国家标准GB18613《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现行版本中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水平,产品通过能效标识备案和“节”字标志节能产品认证。 3.高压三相异步电机效率保证值不低于规定指标(具体要求见附件1)。 4.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生产企业申请推广,且在近三年内国家产品质法讯收费设置处量监督抽查和能效标识市场专项检查中,该品牌的电机产品无不合格记录。 (二)申请推广高效电机的生产企业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完备的产品销售及用户信息管理系统,销售的高效电机能追溯到最终用户。 2. 低压三相异步电机和高压三相异步电机年推广量不少于30万千瓦,或稀土永磁电机年推广量不少于1万千瓦。 三、推广补贴标准 高效电机推广财政补贴标准具体为:
四、推广资格申请和确定 申请高效电机推广的生产企业,将高效电机推广申请报告(包括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推广产品信息、推广方案等内容及电子版本,具体格式见附件2)及下列材料逐级上报,经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一)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推广产品“节”字标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能效标识备案证明(仅限于低压三相异步电机); (三)推广产品能效检测报告; (四)商标注册证明及授权书; (五)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六)其他相关材料。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告推广产品目录。 五、补贴资金申请和拨付 (一)推广企业将推广信息及时录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于月度终了后10日内上报财政部(具体格式见附件3)。 (二)地方财政部门、节能主管部门通过“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对本地区产品推广情况进行审核。 (三)财政部根据推广企业月度推广情况,预拨补贴资金。 (四)年度终了后30日内,推广企业提出年度补贴资金清算报告,逐级上报财政部。 (五)财政部根据地方财政部门、节能主管部门审核结果和专项核查情况进行补贴资金清算。 六、其他要求 (一)推广企业在推广产品的本体和包装上按要求加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标识和字样(样式见附件4)。 (二)推广企业须在销售合同中写明推广产品的效率,注明推广产品不得用于出口。 (三)推广企业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高效节能产品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213号)进行处理。 附件.doc: 1. 高效高压三相异步电机效率保证值 2.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申请报告 3.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月度推广情况表 4.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标识内容和样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