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名称剂型调整规范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0〕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更好地保证《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执行使用,在收集目录发布后各方反映以及认真组织进行核查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对药品名称、适应症范围进行核查,并经专家审议,对有关药品的名称剂型等进行调整规范。现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名称剂型调整规范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