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财会便[2010]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卫生部规划财务司: 目前,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施行的是与公立医院相同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6号)。该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施行以来,在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以“保基本、强基层”为重心的医疗卫生改革不断深入,财政预算资金保障力度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管理模式、业务内容和财政资金保障力度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产生了显著差异,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模式的转变,也无法满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亟待改革。为此,我们及时启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调研工作,经过充分调研、反复修订,拟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在起草过程中着力于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模式转变和强化财政预算资金管理需要,确保会计核算在全面、真实地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模式基础上,切实满足财政预算管理的需要。 与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相比,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变化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为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模式转变,涵盖预算 “收支两条线”和“非收支两条线”两种管理模式。二是为适应强化财政预算管理需要,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基础,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在取得时直接列入支出,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三是为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的需要,全面调整会计科目设置和财务报表构成。例如,为适应财政资金预算管理改革,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等会计科目,增加“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用来全面反映财政预算资金的收支情况;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不再将药品收支作为一级会计科目单列,而将“药品收入”和“药品支出”分别纳入“医疗收入”和“医疗卫生支出”等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为增强会计信息完整性,将基建工程项目纳入会计核算流程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予以反映,并设置“基建收支表”专门用于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建工程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等。 现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征求意见,并将汇总意见于2010年8月16日前反馈财政部会计司。 联 系 人:常 琦 联系电话:010-68552531(带传真) 电子邮件:changqi@mof.gov.cn 附件: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说明
财政部会计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2: 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说明
为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行为,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我们于近期启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制定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对《征求意见稿》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背景 国家有关医改政策和方案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改革补偿机制,转变运行机制,而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用的是1998年发布的《医院会计制度》,因此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将产生显著差异:一是管理模式差异。由于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责任,随着财政预算资金投入比重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以预算管理为主,而公立医院财政预算资金比重相对较低,侧重加强财务管理。二是成本补偿机制差异。根据有关医改政策精神,财政安排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将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要收入来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部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可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获得补偿。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的收支缺口,通过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后给予补偿,保证其正常运行,而公立医院一般没有类似成本补偿机制。三是业务活动内容差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主要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部分,业务活动内容相对单一,在成本核算、财务分析等方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要求明显低于公立医院。鉴于上述差异,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有关收入核算、加强预算管理和简化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客观要求。为此,我们于今年4月启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制定工作,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摸清现状后,根据国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要求,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现实需要,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稿》的制定思路 《征求意见稿》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政策和方案为依据,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现实情况,本着“强化财政资金预算管理、简化会计核算基础和流程、涵盖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全面加强资产核算和管理”的基本思路予以制定。 (一)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模式转变,涵盖预算收支管理两种模式。 医改政策鼓励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务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收支两条线”和“收支两条线”两种模式将在一定时期内并存。因此,《征求意见稿》将预算收支的“非收支两条线”和“收支两条线”两种模式一并纳入,在一套会计制度中涵盖两种预算收支管理模式,提高会计制度的适用性。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一定时期内以“非收支两条线”模式为主的现状下,《征求意见稿》选择以“非收支两条线”模式为主设计制度,对于“收支两条线”的核算,通过设置“应缴款项”等会计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得的、将上缴的医疗收入。 (二)适应强化财政预算管理需要,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基础。 按照逐步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财政资金保障的改革方针,财政预算资金投入将成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收入来源,重要性不言而喻。为适应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预算管理的需要,《征求意见稿》采用了与预算管理要求比较接近的“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模式,同时规定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推行会计委托代理核算模式。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基础上,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在取得时直接列入支出,不计提折旧,但在净资产中设置“固定基金”一级会计科目对资本性支出形成的有关长期资产进行核算,反映长期资产在净资产中的状况。 (三)适应财政预算管理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模式转变,调整会计科目设置和财务报表构成。 为反映预算管理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模式转变,《征求意见稿》对会计科目设置和财务报表构成进行了全面调整,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为适应财政资金预算管理改革,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和“财政补助结余”等会计科目,并在财务报表部分中增加了“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用来全面反映财政预算资金的收支情况。二是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主要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且实行零差价,因此不再将药品收支作为一级会计科目单列,而将“药品收入”和“药品支出”分别纳入“医疗收入”和“医疗卫生支出”等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三是为增强会计信息完整性,将基建工程项目纳入会计核算流程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予以反映。同时,在财务报表中设置了“基建收支表”,专门用于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建工程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 三、《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稿》包括5部分内容,依次是总说明、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财务报表格式和财务报表编制说明。各部分的主要内容是:第一部分“总说明”主要规定了本制度的制度依据、适用范围、核算基础、会计要素、会计科目运用基本规定、财务报告构成和基本要求等方面内容;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主要规定了制度中会计核算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按照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5个部分列示;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规定了各会计科目涉及的主要业务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方法;第四部分“财务报表格式”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报会计报表的格式,具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基建收支表和净资产变动表;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主要规定了各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