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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转发《关于2010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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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字号】 工信人[2010]224号
【发布日期】 2010-08-15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工业和信息化部转发《关于2010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工信人[2010]2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部直属各事业单位,部属各高校:
  根据《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关于2010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人教字[2010]154号),审计署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2010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报送材料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5日。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我部专业技术人员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工作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执行。审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评价工作按照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执行。每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价工作按照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各省(区、市)人事、审计部门当年有关要求执行。
  二、部直属各事业单位、部属各高校以及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各省分中心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资格考试和评价工作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其中高级审计师评审工作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人事教育司委托审计署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进行。
  三、部直属各事业单位、部属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和高级审计师评审结果确认等工作。
  四、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做好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省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和高级审计师评审结果确认等工作。
   联系电话:010-68205906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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