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追授耿高鹏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教思政[2010]9号
耿高鹏,生前系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电气工程系2009级学生。2010年7月8日,耿高鹏同学为营救一名落水少年,奋不顾身跳入湍急的水流中,不幸遇难,年仅21岁。
耿高鹏同学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关头,不怕牺牲、挺身而出的先进事迹,在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起了热烈反响。他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当代大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精神风貌,是当代大学生的优秀代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为表彰耿高鹏同学的先进事迹,教育部决定追授耿高鹏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各地教育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组织广大学生向耿高鹏同学学习,学习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的赤子情怀,学习他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学习他舍己救人、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学习他心系社会、热心助人的优秀品德,学习他乐于奉献、甘于献身的高尚情操。要充分认识开展向耿高鹏同学学习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学习耿高鹏同学先进事迹的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及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及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结合起来,深入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和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科学总结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做法、成效和经验,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把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生动教材,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升思想道德素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