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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广实施《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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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体艺厅[2010]8号
【发布日期】 2010-08-23
【实施日期】 2010-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广实施《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的通知
教体艺厅[20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
  为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丰富大课间体育活动内容,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同创编了《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决定自2010年9月1日起在全国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推广实施。
  武术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瑰宝,是中小学校体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武术教育对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具有积极作用。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实施《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的宣传、培训、教学等推广和实施工作,促进武术教育工作和阳光体育运动深入、持久开展。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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