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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决定废止《关于加强出口商品协调管理的若干规定》及《关于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暂行规定》的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0年第2号
【发布日期】 2010-09-12
【实施日期】 2010-09-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决定废止《关于加强出口商品协调管理的若干规定》及《关于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暂行规定》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0年第2号

  鉴于出口预核签章制度已于2008年5月停止实施,经2010年8月16日商务部第41次部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关于加强出口商品协调管理的若干规定》及《关于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暂行规定》(见附件)。
  附件:商务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

部长:陈德铭
二O一O年九月十二日

  附件:

商务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

序号

发布机关

规章名称

文号

发布时间

1

对外贸易

经济合作部

《关于加强出口商品协调管理的若干规定》

外经贸进出发[1991]第52号

1991年2月22日

2

对外贸易

经济合作部

《关于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暂行规定》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一九九六年第1号

199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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