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局关于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等的公告
【发布部门】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公告2010年第1号
【发布日期】 2010-09-14
【实施日期】 2010-09-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公告 2010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版权局现将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上报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章程》、《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和《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转付办法》予以公告。 国家版权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公告(2010年第1号)》(原件) 2.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doc 3. 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章程 4. 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 5. 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转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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