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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人事司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人才队伍状况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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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发文字号】 国土资人函〔2010〕122号
【发布日期】 2010-09-30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土资源部人事司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人才队伍状况调查的通知
国土资人函〔2010〕122号

各有关地质勘查单位:
  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意,由国土资源部牵头编制《国土资源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纳入国家人才发展规划体系。规划编制的范围是国土资源系统和地勘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为了搞好规划的编制工作,决定开展地勘行业人才队伍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地质勘查行业人才队伍基础数据采集的范围是:属地化管理的各省(区、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及其他地质勘查单位,中央管理的冶金、有色、核工业、建材、化工地质勘查单位。
  二、属地化管理的各省(区、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及其他地质勘查单位负责本单位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数据采集及汇总工作,并将汇总后的数据采集表直接报国土资源部。
  三、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中国核工业地质局、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负责本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数据的采集、汇总工作,并将汇总后的数据采集表报国土资源部。
  四、地质勘查行业人才队伍基础数据汇总工作由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具体承办。请各单位于2010年11月10日前,将数据采集表(含电子版数据,采集表下载网址:http//www.mlr.gov.cn)报送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同时报送信息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开展地质勘查行业人才队伍基础数据的采集是编制国土资源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的一项基础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地勘行业人才队伍基础数据采集表》(附件)的填报工作,确保采集数据的真实有效。
  联系人:白 皓 010-66557945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邮 编:100812
  传 真:010-66557925
  E-mail:mlrdkdc@126.com

国土资源部人事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  附件:
  1.地勘行业人才队伍基础数据采集表(封面).doc
  2.地勘行业人才队伍调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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