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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等关于提高2011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局  农业部  财政部  农业发展银行  
【发文字号】 发改电〔2010〕347号
【发布日期】 2010-10-11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等关于提高2011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0〕3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农业厅(局、委、办)、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明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1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95元、93元、93元,比2010年分别提高5元、7元、7元。当前正值冬小麦播种季节,各地要做好宣传工作,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  业  部 
国 家 粮 食 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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