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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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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10-10-15
【实施日期】 2010-10-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公告

  为做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现就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名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  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不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时请直接与要报考的招录机关联系。考生应将考试报名登记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公章)书面传真至招录机关,同时将考试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考生可向招录机关咨询资格审查结果。
  特此公告。

201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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