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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钢檩条 钢墙梁》等十一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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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质[2010]168号
【发布日期】 2010-10-18
【实施日期】 2010-10-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钢檩条 钢墙梁》等十一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建质[2010]16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  经审查,批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等8个单位编制的《钢檩条 钢墙梁》等11项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原《钢檩条 钢墙梁》[SG521-1~4(2005年合订本)]、《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安装——薄壁不锈钢管》(04S407-2)、《游泳池附件安装及设备选用》(04S107)、《小城镇住宅给水排水设施选用与安装》(05SS907)、《常用风机控制电路图》(99D303-2)、《常用水泵控制电路图》(99D303-3)标准设计同时废止。

  附件:《钢檩条 钢墙梁》等11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名称及编号表.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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