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调查统计全国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等情况的通知 办人函〔2010〕6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建设生产兵团文广局: 为贯彻落实李长春同志《保护发展文化遗产建设共有精神家园》重要文章精神,建立和完善推动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的管理体制,兹对全国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等情况进行一次调查与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填写《全国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机构编制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电子版可在国家文物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ach.gov.cn)。 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在认真总结本地区文化遗产事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科学的分析管理体制、机构编制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中面临的难点和瓶颈问题,提出促进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请于2010年10月31日前将调查表和各地区关于管理体制、机构编制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分别以电子与纸质形式交国家文物局人事司。 联系人及电话:国家文物局人事司人事处 吴刚,010-59881541,电子邮箱renshichu@sach.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机构编制情况调查表.xls
国家文物局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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