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新出职改[2010]001号
有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职改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业集团(总公司)人事(职改)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署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参评人员 在报社及时政新闻类期刊从事新闻采编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需达到新闻出版总署新出职改[2007]101号文件规定要求,即本级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45分以上(含45分)或符合有关免试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申报新闻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相应级别的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含2006年底前已取得全国职称外语测试成绩合格证书的人员),即可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该成绩的有效期可延至本人正高级职称评聘通过为止;其相应级别的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低于当年全国通用标准10分以内(含2006年底前参加全国职称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达到45分的人员),即可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该成绩的有效期至该级别专业技术职称评聘通过为止。 2.1982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新闻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相应级别的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低于当年全国通用标准10分以内(含2006年底前参加全国职称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达到45分的人员),即可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该成绩的有效期可延至本人正高级职称评聘通过为止。 3.转换系列晋升新闻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外语水平按现从事专业的岗位要求掌握。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试外语: (1)至申报年度12月31日以前,连续工龄满30年或连续从事新闻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 (2)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3)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参加全国职称外语水平测试,其成绩达到了全国通用标准A级或B级的人员(含1982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并在2006年底前参加全国职称外语水平测试,相应级别成绩达到45分以上的人员),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回国参加首次职称评审或作为访问学者由国家派出留学半年以上的人员。 (6)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高级(A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7)取得TOEFL(托福)考试550分以上、IELTS(雅思)考试5分以上或GRE(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1800分以上的。 (8)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并经两位在职译审审定达到较高外语水平的人员或经国家级外文外事部门认定具有较高翻译水平的。 (三)计算机能力 计算机能力需达到新闻出版总署新出职改[2004]001号文件规定要求,即计算机能力达到本级及以上水平或符合免试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1.1959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务,必须参加B级水平考试。B级考试内容的四个模块:①Windows,②Word,③Internet,④Excel。 2.195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务必须参加A级水平考试。 A级考试内容的六个模块: 文字编辑、记者和工程、经济、会计等系列考:①Windows,②Word,③Internet,④Excel,⑤PowerPoint,⑥Access。 美术编辑考:①Windows,②Word,③Internet,④Excel,⑤PageMaker,⑥PhotoShop。 已取得B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从事专业直接加考所缺的两个模块。 符合下列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以免试: (1)参加全国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算机水平考试并取得本通知要求的相应模块合格证书者。 (2)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3)在专门的计算机室(中心)从事计算机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者。 (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的人员。 (5)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6)取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学位人员,评聘中级职称时免于B级考试,评聘高级职称时,根据从事专业直接加考相关内容。 (7)年龄50岁以上(含50岁)者。 (四)学历及任职年限 1. 申报主任编辑、主任记者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编辑或记者职称并在新闻单位受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5年。 (2)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新闻单位受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2年。 (3)2001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具有其它专业中级职称调入新闻单位,并在新闻单位受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 (4)2001年12月31日以后具有其它专业中级职称调入新闻单位,并按规定转评为新闻系列中级职称后受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2年,且与原专业中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 (5)具有其他副高级职称并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1年(转评)。 2. 申报高级编辑、高级记者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新闻出版总署或本单位主管部门组建的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备案同意)评审取得主任编辑或主任记者职称并在新闻单位受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5年。 (2)2001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具有其它专业副高级职称调入新闻单位,并在新闻单位受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履行主任编辑或主任记者职责)满4年。 (3)2001年12月31日以后具有其他专业副高级职称调入新闻单位,已按规定转评为新闻专业副高级职称并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且与原专业副高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 (4)具有其它专业正高级职称且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1年(转评)。 (注:学历均指国民教育系列,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五)论文论著 申报副高级职称需提交任现职以来发表的新闻专业论文或相关专业论文2篇(新闻专业论文至少1篇),或提交新闻专业或相关专业论著1部。注:申报人必须为第一作者。 申报正高级职称需提交任现职以来发表的新闻专业或相关专业论文3篇(新闻专业论文至少1篇),或提交新闻专业或相关专业论著1部。注:申报人必须为第一作者。 新闻专业论文论著是指新闻专业方面的论文论著,相关专业论文论著是指与报社报道业务范围一致的专业论文论著(如:法律类报社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交法律专业论文论著)。提交的论文论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不包括内部期刊)、报纸上发表或出版发行的,发表(出版)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学位论文和任现职以前发表的论文论著不能作为参评的论文论著。 (六)破格条件要求 在新闻专业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成绩,经单位考核认为达到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可放宽学历要求和任职年限要求,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破格申报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任现职期间获得中国新闻奖及相应级别的全国性新闻评奖中获奖的人员,申报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具备相关申报资格的,其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提前2年;具有大专学历的人员,达到任职年限要求的,可申报高一级职称。 2. 具有大专学历且1986年以前开始从事新闻工作,任现职期间获得省部级新闻奖或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人员可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 3. 因工作需要由外单位引进或交流到新闻单位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且胜任现职工作的优秀人才,可比照新闻单位同等(学历、工作年限)人员职称情况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 有关奖项分类及名称见附件。 (七)同级职称转评 非新闻专业高级职称申请转评同级别新闻专业职称,其外语、计算机成绩不再要求,其它申报条件与正常申报相同。 (八)不得申报人员 近3年内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申报2010年度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直接责任人员;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人员;在职称有关考试中作弊的人员;在重大责任事故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初评推荐 新闻单位初评推荐需按以下要求之一进行: 1.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备案同意组建新闻专业副高级职务评委会的新闻单位或已有新闻专业中级职务评委会的新闻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应由评委会评审推荐,评审推荐会议到会人数不少于评委人数的2/3,同意票数应超过到会人数的1/2方可推荐申报。 2. 没有新闻专业中、高级职务评委会的新闻单位,应组建不少于7人的行政与专家推荐小组负责推荐,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具有新闻专业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4人。专家推荐小组会议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2/3,同意票数应超过到会人数的1/2方可推荐申报。 (二)单位内部公示 新闻单位在决定报送评审材料之前,要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工作业绩、工作量的计算、获奖情况、学术成果的真实性等进行认真核实和认定,并将全部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1周,全部材料无异议后再上报。申报材料必须是公示的材料,公示后不得再随意添加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退回该单位所有委托评审材料,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专业技术人员,次年不受理其委托评审要求。 (三)主管部门审核 经公示后的申报材料需经新闻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出具委托评审函(对破格申报的人员,同时需出具同意破格申报的报告),材料齐全后报总署职改办。 (四)评审结果公示 对全国新闻高级专业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拟授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于评审会后在新闻出版总署网站(www.gapp.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1周,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总署职改办正式发文予以确认。对公示中有问题的人员,总署职改办核实后按程序取消其资格。 (五)破格申报程序 1.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向单位提交破格申请报告; 2.新闻单位组织评委会或专家组进行初评,并对破格申报人员进行答辩,提供不少于1000字的答辩意见; 3.新闻单位将破格申报人员的材料(包括破格答辩意见、单位推荐意见)上报新闻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4.新闻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破格报告。 (六)总署答辩要求 新闻出版总署职改办对所有破格申报者组织专家答辩,对上一年度申报评审未通过,今年又重新申报的人员,安排专家抽查答辩。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以电子材料(见附件2)报送为主,纸介材料报送为辅。 (一)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 1.主管部门委托评审函; 2.申报材料公示情况证明; 3.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 4.破格人员破格申请、单位答辩意见、单位推荐意见、主管部门破格报告。 (二)申报人员的资格材料(A袋):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一式两份),另附与评审表上相同的本人半身2 寸照片2张; 2.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3. 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或免试证明; 4. 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证明; 5. 身份证复印件; 6.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7.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8. 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仅对应参加岗位培训的人员); 9. 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评审参考); 10. 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B袋): 1. 推荐材料简表; 2. 能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新闻作品或成果。 以上三类材料共15项(破格人员16项),其数量和格式等要求均可从http://www.gappedu.gov.cn(职称评审专栏)下载。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以电子介质材料为主,同时报送纸介材料。电子介质材料:文字作品的扫描文档,字迹要清晰。纸介材料:A袋报送1份,B袋报送1份(详细要求可参阅附件2:《申报材料说明》)。 (二)申报材料需由委托部门报送,或经委托部门同意由申报人所在新闻单位人事部门报送(只受理单位报送材料)。 (三)评审结果由总署职改办通知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将评审结果通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按总署职改办的要求办理材料清退和通过人员证书。 (四)受理申报材料的日期为2010年12月20日至2011年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本通知及本通知所提及的文件、电子表格等,可从http://www.gappedu.gov.cn职称评审专栏查阅、下载。 (六)报送材料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五层520室 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 联 系 人:徐令德 王 鑫 联系电话:010-68008752,68008166(传真) (七)政策咨询: 新闻出版总署职改办 联系电话:010-83138770 附件: 1.全国性新闻评奖名称 2.申报材料说明
新闻出版总署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1:
全国性新闻评奖名称
1.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 2.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 3.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 以前设立,目前不再评审的奖项: 4.中国广播电视新闻奖、中国新闻名专栏奖、韬奋新闻奖、范长江新闻奖、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奖、中国科技新闻奖、中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奖、五四新闻奖、中国人口新闻奖、人大好新闻奖、政协好新闻奖。
附件2
申报材料说明
一、材料报送方式和程序 申报材料以电子材料报送为主,纸介材料报送为辅。具体报送程序如下: 1. 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将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情况按要求填写《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到总署职改办邮箱:zszgb@163.com。职改办审查电子邮件后,会回复是否同意报送电子材料,对不符合申报要求或填写有疑问的表格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告知单位人事部门。 2. 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按要求将申报人的资格材料(A袋)和业绩材料(B袋)制成电子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发到总署职改办邮箱,也可刻成光盘寄到总署教育培训中心,职改办收到电子邮件(或光盘后)后先审核电子材料,一周内回复审核意见。若资格具备和材料齐全,职改办会通过邮件或电话与申报单位人事部门联系并商定提交纸质材料的具体时间。若需补充材料也会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申报人补齐所缺材料。 3. 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收到职改办同意报送纸质材料的通知后,由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人事部门或经主管部门同意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将纸质材料按商定时间报送到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 二、纸质材料要求 (一)单位提供的材料 正常申报需提供以下前3项,破格申报需提供以下4项: 1. 《委托评审函》,新闻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出具,每单位1份。函中应注明委托评审人员的姓名、拟评审职务和评审人员所在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和空缺情况。 2. 《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由新闻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或新闻单位填报,每单位1份。 3. 《公示情况说明》,申报单位出具的所有申报材料公示情况说明原件,每人出具1份。内容包括:公示时间、地点,有无群众意见,若有意见写明调查处理结果。 4. 破格申报另需提供经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同意其破格申报的 《破格报告和破格申报意见》,破格申报人员每人1 份。 (二)资格材料(A袋) 申报人提供,共10项。其中2~10项资格材料用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首页要有目录。该册与《公示证明》、《破格报告和破格申报意见》(上款第3、4项)及2本《评审表》、2张照片(本款第1项)一起装入大信封(或档案袋)。袋外封面按要求贴统一格式的《新闻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个人信息简表》。袋面需注明“A袋”,编号由总署职改办统一排序。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每人一式2份及与评审表上相同的本人半身2 寸照片2张。 该表为原件,由新闻出版总署印制,不可复印(需要存入人事档案)。表内“业务自传”和“单位推荐意见”可以用B5纸打印后贴上,但该页上要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即年终考评(述职)表,表中要有单位考核评语及考核等级,并加盖单位公章。 3. 《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或原人事厅、局)颁发的相应等级的成绩单,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每人1份(转评人员不用)。 《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报送纸质材料时带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符合新闻出版总署“新出职改[2007]101号”文件中免试条件的,需按文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并由省或部委职改部门出具同意免试公函1份。地方出版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省免试规定的,需附本省职改部门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 4.《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各相应模块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每人1份(转评人员不用)。 《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报送纸质材料时带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符合新闻出版总署“新出职改[2004]001号”文件中免试条件的,需按文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并由省或部委职改部门出具同意免试公函1份。 5. 《身份证》复印件,每人1份。 6. 《学历证书》(指国民教育系列)复印件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每人1份。报送纸质材料时带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每人1份。任职时间要求为2005年12月31日前(资历破格者除外);取得博士学位申报副高职称的应提供2008年12月31日前的博士学位证书及新闻单位出具的担任2年以上记者、编辑的证明。 复印件要有照片、任职职务和日期页。如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当年省、部委职改部门下发的批准文件,或当年申报职称时个人评审表上批准后盖有省、部委职改部门章的最后一页。报送纸质材料时带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8. 《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报送纸质材料时带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仅对应参加岗位培训的人员) 凡任社长、总编辑、副社长、副总编应参加岗位培训,《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必备条件,其他人员也可提供,作为评审参考。 9. 《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非必要,作为评审参考)。报送纸质材料时带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10.《获奖证书》(任现职以来的)复印件。 注意:《获奖证书》上应有申报人姓名,如只有报名或文章名,请复印原报文章及报头(或报眉),能说明该奖与本人有关,报送纸质材料时带奖状和报纸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三)业绩材料(B袋) 共2项。业绩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每册封面要有目录,装入大信封(或档案袋)。袋外封面按要求贴统一的《2010年新闻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个人信息简表》(同A袋封面)。袋面需注明“B袋”。 1. 《推荐材料简表》。并在首页左上角“推荐单位”及末页《单位推荐意见》栏后,加盖单位公章。表可打印,表内各行若内容多可自行增加,无内容的项目可删除。 如被推荐人员为破格评审的,需在“拟评职务”栏括号中注明“破格”字样。 2. 能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新闻作品或成果材料。 (1)申报高级记者、主任记者需同时提供: ① 申报人(文字记者)采写并见报的消息、通讯、评论各3篇;摄影记者需提供本人摄影并见报的新闻单张图片6幅,新闻图片组3套及相关报道3篇。 ② 申报人正式出版的新闻专业或相关专业论著1部,或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不包括内部期刊)、报纸上发表的新闻或相关专业论文,高级记者3篇(新闻专业论文至少1篇)、主任记者2篇(新闻专业论文至少1篇)。注:申报人必须为第一作者。 (2)申报高级编辑、主任编辑需同时提供: ① 申报人编辑并见报的消息、通讯(或报告文学)、评论或文艺作品(副刊编辑提供)等各3篇(要随附原作者稿)。 ② 申报人采写并见报的新闻作品(体裁不限)2篇。 ③ 申报人正式出版的新闻专业或相关专业论著1 部,或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不包括内部期刊)、报纸上发表的新闻或相关专业论文,高级编辑3篇(新闻专业论文至少1篇)、主任编辑2篇(新闻专业论文至少1篇)。注:申报人必须为第一作者。 注意:新闻作品需复印该作品及刊载当天报纸的报眉或报头。论文需复印全文以及发表该论文的报纸的版面或期刊的封面、目录。论著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本记录页及本人所著部分正文的前4页。凡与他人合著的专著或论文,需由出版单位提供本人所著部分的证明。使用其它名字发表论文或新闻专著的,要提供出版单位的笔名证明。论文发表(出版)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报送纸质材料时,新闻作品、论著、论文需出示发表该作品的报纸、图书或期刊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摄影作品除复印件外,还应提供照片或光盘,评审结束后退还本人。 三、电子文件的存储和报送要求 1. 电子文件以本人姓名为文件名建一个总文件夹(如×××),其中应有文件及文件夹为: (1)文件“×××信息表.doc”:用word文档填写个人信息表内容。该表与报送纸质材料袋外封面所贴表相同。 (2)文件“×××评审表.doc”:用 word文档填写《评审表》全部内容。 (3)文件“破格报告”.doc:用word文档录入或图片扫描申报破格人员的破格报告和破格申报意见(正常评审和转评人员不用)。 (4)以姓名+A(如×××A)为名的文件夹,这个文件夹中存储本人资格材料(A袋)的电子文本。 (5)以姓名+B(如×××B)为名的文件夹。这个文件夹中存储本人业绩材料(B袋)的电子文本。 2. ×××A文件夹中应有文件或文件夹为: (1)文件“A目录.doc”:用word文档录入资格材料目录页,并在括号内注明各电子文件名。 (2)文件夹“资格”:其中包括各图片扫描文件(图扫方法见下第4条说明),有:公示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计算机考试合格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及《继续教育证书》等。各文件名按A1、A2…… (3)文件夹“获奖”:其中包括各获奖证书图片扫描文件,如《获奖证书》上只新闻作品名,请再扫描有作者名原文。获奖文件请按国家奖、省部委奖排序,各级奖按年份排序。各文件名按奖1、奖2……顺序排列。 3. ×××B文件夹中应有文件或文件夹为: (1)文件“B目录.doc”:用word文档录入所有业绩材料目录,并在括号内注明电子文件名。 (2)文件“推荐简表.doc”:用word文档填写《推荐材料简表》全部内容。 (3)文件“自传.doc”: 用word文档录入个人业务自传(3000字左右)与评审表中自传一致。 (4)文件夹“消息”:其中包括扫描的本人撰写(或编辑)发表的消息稿图片(摄影记者不用;申报主任编辑、高级编辑还应附记者原稿)。各文件名分别用消息1、消息2、消息3来表示(若图片不够清晰请附WORD文档)。 (5)文件夹“通讯”:其中包括扫描的本人撰写(或编辑)发表的通讯稿图片(摄影记者不用;申报主任编辑、高级编辑还应附记者原稿)。各文件名分别用通讯1、通讯2、通讯3来表示(若图片不够清晰请附WORD文档)。 (6)文件夹“评论”:其中包括扫描的本人撰写(或编辑)发表的评论稿图片(摄影记者不用;申报主任编辑、高级编辑还应附记者原稿)。各文件名分别用评论1、评论2、评论3来表示(若图片不够清晰请附WORD文档)。 (7)文件夹“报道”:其中包括扫描的本人撰写发表的报道稿图片(摄影记者提供)。各文件名分别用报道1、报道2、报道3来表示(若图片不够清晰请附WORD文档)。 (8)文件夹“摄影作品”:本人摄影并发表的图片(摄影记者提供)。各文件名分别用图片1、图片2、…图片组1-1、图片组1-2…… (9)文件“新闻作品”:扫描的本人撰写发表的新闻作品图片(申报主任编辑、高级编辑提供)(若图片不够清晰请附WORD文档)。 (10)文件夹“论著”:其中包括扫描的文件图片,有:发表著作、论文、摄影作品的图书或期刊的封面、版本记录页、目录,发表在报纸上的报头、报眉,论文全文(著作只需本人撰写的前4页)、图片等。各文件名分别用著1封、著1版权、著1 目录、著1-1(-后数字为页序)、著1-2、论1-1、论1-2等来表示。 4. 图片扫描文件格式要求:可用平面扫描仪,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扫描模式选择“灰度”(不要用颜色或位图),五号字以上文字分辨率选择150像素/英寸,小五号字以下文字或美术、设计作品分辨率选择300像素/英寸。扫描后最好能用 Photoshop软件修整一下,每张图片尺寸最好不超过A4纸(21厘米×29.7厘米),另存时出现对话框,其品质定为8(高)。 5. 如发电子邮件,请将总文件夹压缩为×××.rar压缩文件(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 四、其他有关事宜 电子文件及纸质(或光盘)材料自2010年12月20日开始报送,2011年2月20日后不予受理。 材料受理单位: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 电子邮箱:zszgb@163.com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五层520室 联 系 人:徐令德 王 鑫 联系电话: 68008752 68008166(传真) 13161223451(徐令德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