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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务部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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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96号(联合)
【发布日期】 2010-12-28
【实施日期】 2010-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海关总署、商务部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96号(联合)

 

  为规范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现决定废止海关总署与商务部(原外经贸部)联合发布的《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关于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应证问题的通知》(署法〔2000〕745号),该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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