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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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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统计局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布日期】 2011-01-10
【实施日期】 2011-01-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公告

2011年第1号

 

  按照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程序,国家统计局根据2009年有关统计年报和部门会计、财政决算资料,在初步核实数的基础上,对2009年GDP数据进行了最终核实。结果如下:

  2009年GDP现价总量为340903亿元,比初步核实数增加了39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2%,比初步核实数提高了0.1个百分点(详见附件)。

  附件:2009年GDP最终核实数.doc

 

国家统计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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