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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11-02-14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渔业局、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  为加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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