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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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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办[2011]22号
【发布日期】 2011-03-09
【实施日期】 2011-03-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环办[201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  为客观反映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规范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工作,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有关技术规范,我部制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本办法主要用于评价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按功能区划分的有关要求进行。

  附件: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pdf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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