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印发《肉类流通追溯体系基本要求》、《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基本要求》等技术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印发<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商秩发[2010]457号),进一步规范地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不同城市互联互通,确保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整体性,商务部制定了《肉类流通追溯体系基本要求》、《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基本要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编码规则》、《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平台技术要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感知技术要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传输技术要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信息处理要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专用术语》等8个技术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试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商务部。 附件.doc: 1.肉类流通追溯体系基本要求 2.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基本要求 3.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编码规则 4.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平台技术要求 5.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感知技术要求 6.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传输技术要求 7.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信息处理要求 8.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专用术语标准
商 务 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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