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细则的通知 国科办高〔201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进一步加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根据《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1]173号),我部修订了《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细则》(见附件)。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落实工作。 专此通知。 附件: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细则.pdf
科技部办公厅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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