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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一期)、(二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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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11-07-14
【实施日期】 2011-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一期)、(二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  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一期)、(二期)(以下简称“该两期债券”)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该两期债券于2011年7月1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  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一期)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地方政府债券,证券编码“109061”,证券简称“地债1101”,票面利率3.84%,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6年7月12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  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二期)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地方政府债券,证券编码“109062”,证券简称“地债1102”,票面利率3.93%,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4年7月12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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