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注销衡水中琪塑胶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对衡水中琪塑胶有限公司等企业的34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doc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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