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2011年第六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通知 建市资函[2011]5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乡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北京奥思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工程设计资质延续,批准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 特此通知。 附件.doc: 1、工程设计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的单位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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