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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关于报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申领数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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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11-07-25
【实施日期】 2011-07-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关于报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申领数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

  根据《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由我部统一印制。为进一步做好证书印制和发放工作,请各地按照2011-2013年本地区拍卖行设立、变更、到期换发需要的证书量,填写拍卖经营批准证书领用申请表(见附件),于8月5日前反馈我司。

  联系电话:010 85093776

  传真:010 85093749

  邮箱:lthangye@mofcom.gov.cn

  附件:拍卖经营批准证书领用申请表.doc

 

流通发展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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