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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总装备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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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  财政部  科学技术部  
【发文字号】 国科发计[2011]363号
【发布日期】 2011-08-11
【实施日期】 2011-08-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科技部、总装备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计[2011]363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为保证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863计划”)的顺利实施,实现计划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高效性和公正性,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科技部、总装备部和财政部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2006]329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在863计划的组织实施中遵照执行。《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2006]329号)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废止。
  附件: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pdf

科技部 总装备部 财政部
二Ο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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