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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试点现场会暨技术交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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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测绘局  
【发文字号】 测办〔2011〕22号
【发布日期】 2011-08-22
【实施日期】 2011-08-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试点现场会暨技术交流的通知

测办〔201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  为加快推进“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加强技术交流,根据《关于印发“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国测信发〔2011〕1号)要求,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决定于2011年9月15日至16日在哈尔滨召开“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试点现场会暨技术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主要内容

  进一步贯彻落实《“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推广“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试点经验,培训、交流“天地图”建设有关技术要求和规范。

  二、时间和地点

  会议时间:2011年9月15-16日,9月14日报到。

  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龙唐大厦(哈尔滨松北区龙唐街99号,电话:0451-85557888)。

  三、参加人员

  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天地图”节点建设工作的领导,承担“天地图”节点建设管理职能内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  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天地图”节点建设承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技术人员1名。

  四、其他

  (一)请有关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测信发〔2011〕1号文件的要求,尽快将本地区“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实施方案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会议将选取3~4个优秀实施方案作会议交流。

  (二)会议食宿费用自理。

  (三)请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准时参会,于9月9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传真至黑龙江测绘局。会议安排接站。

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联系方式:

  孔金辉 010-63882113

  徐 永 010-63882101

  黑龙江测绘局联系方式:

  陆宇光 0451-86653155 15945161569

  张一颖 0451-86653138 13796608323

  传 真:0451-86665376

  附件:会议回执.doc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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