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农办农[201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土肥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检查,督导各地做好测土配方施肥及信息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项目检查分为省级自查和部级抽查两个阶段。9月-10月,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含计划单列市、中央直属农垦)组织力量,自查各项目县(场、单位)测土配方施肥工作落实情况。11月-12月我部组织人员对各地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省级和项目县(场、单位)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情况,包括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细化情况、职责分工落实情况、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整建制推进情况、农民认知情况、配方施肥到田情况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三、检查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直属垦区对本辖区所有项目县(场、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我部将根据各地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按照项目县数量、抽查比例、工作开展情况和信息宣传情况,确定抽查项目县。抽查项目县数量一般为5%左右,名单由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办公室确定。 四、检查方式 自查和抽查组由项目管理专家、教学科研单位专家、推广单位专家、财会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直接访问、听取汇报、座谈讨论、查验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分项计分,综合评价,定性与定量结合,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进行评定。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形成本区域自查报告,并附上各项目县得分评价表,部级抽查形成抽查报告。 五、其他事宜 各省区市和项目县要结合项目检查以及秋收、秋冬种工作,加强对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信息宣传,重点宣传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情况及对粮食生产的贡献情况,做到对上有信息,对下有指导,对外有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本次检查活动由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部级抽查每省时间为2-8天,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与省(区、市)对接确定(抽查组分组情况另发)。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于10月31日前将本省自查报告以厅(委、局)函的形式报送至我部种植业管理司,同时,发送电子文档(word2003版)。 本次检查列入“省级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绩效考核”范畴。请各省(区、市)认真组织项目检查和信息宣传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我部抽查组做好抽查工作。项目检查工作中有何情况,请及时联系。 联系方式,种植业管理司电话:010-59191834,传真:010-59193347,电子邮件:cetushifei@163.com;全国农技中心电话:010-59194535,传真:010-59194534,电子邮件:cuiyong@agri.gov.cn。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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