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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发文字号】 中组发[2011]13号
【发布日期】 2011-09-09
【实施日期】 2011-09-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组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组发[201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教育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教育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团委:
  《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已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议并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要求,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政府购买工作岗位、实施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提供创业扶持等方式,每年组织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特别是农村基层任职、服务和自主创业。坚持政策引导,注重激励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队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
  1、立足实际,力求实效。立足基层实际需要,选派基层急需的高校毕业生,把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有志在基层干事创业的优秀毕业生引导到基层服务岗位。坚持党委、政府宏观引导调控和人才资源市场配置相结合,加强政策引导,搭建有效载体,促使高校毕业生更好地服务基层。
  2、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突出农村,突出西部地区,突出基层急需的农技、教育、卫生和村干部等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重点到这些地方和领域服务创业。要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3、统筹谋划,分类实施。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统一研究部署,统筹力量推进。在此基础上,实行项目负责制,由牵头部门为主负责相关项目的指导推进,其他部门积极配合。
  三、项目内容
  (一)大学生村官工作(中央组织部为主负责)
  计划到2012年,中央财政补助的大学生村官名额达到30万名,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选聘计划,逐步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目标。不断改进选聘方式,坚持学生党员优先、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回原籍任职的优先,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村官队伍的整体质量。通过实施政策支持、企业帮扶等措施,帮助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创业。完善大学生村官岗位目标、教育培训、日常管理、跟踪培养、监督考核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拓宽和完善留村任职、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另行择业和学习深造等渠道,建立健全期满大学生村官流动机制。引导优秀大学生村官留村担任村干部,注重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逐步形成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
  (二)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教育部为主负责)
  进一步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缓解农村地区教师紧缺和结构性矛盾。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鼓励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鼓励优秀青年长期从教,为基层培养大批优秀教师。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三)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主负责)
  总结第一轮“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经验,从2011年开始,部署开展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连续5年时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选派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3年。同时,适当扩大实施领域,充实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岗位。
  (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共青团中央为主负责)
  每年招聘一定数量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基层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计划自2011年起,将赴新疆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实施规模从7200人扩大到每年10000人,中央财政支持的年度实施规模从15000人扩大到17600人。同时,做好服务期满志愿者的就业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严格选拔招募
  1、选拔对象:主要是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
  2、招聘名额:各部门根据总体计划和基层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分配招聘名额。
  3、选聘方式: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一般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基本程序,注重考察德才表现和综合能力。
  (二)加强岗位培训
  1、拓宽培训渠道。整合各级党校、行政院校、高等院校、干部学院、干部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站点、团校等各种资源,为毕业生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通过交流互动、专家讲座、实地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强化技能培训。高等院校特别是农业院校,要结合毕业生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继续教育和研究生同等学力教育。
  2、充实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规划,根据毕业生的特点、项目的要求和基层实际需要,坚持以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村经营管理、农业实用技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及调查研究、做好群众工作等为重点,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帮助毕业生尽快适应角色,打开工作局面。在培训免费医学生、免费师范生过程中,要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突出临床和教学能力培养。
  3、实行结对帮带。指导各地结合实际,选拔政治过硬、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同志,开展结对联系帮带,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帮助指导,提高毕业生的能力素质。
  (三)实施规范管理
  1、明确岗位职责。各地要结合基层实际和项目定位,进一步明确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的岗位职责和具体要求。基层组织要针对各项目人员的特点,给他们分配具体任务,提供干事创业的机会和舞台。要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脚踏实地、不怕吃苦,主动与基层群众交朋友,从小事、具体事做起,在服务群众的实践中锻炼成长。
  2、强化考核评价。指导各级组织、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共青团等部门以及服务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目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服务基层毕业生的日常工作表现、业绩考核工作。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评价等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情况要存入档案,作为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等重要依据。
  3、搭建交流平台。各地可结合实际,依托互联网、政务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载体,设立信息专栏,创办报刊杂志,搭建服务基层毕业生交流平台。各级主管部门要经常深入调研,走访了解毕业生的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听取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的思想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设立专用信箱、热线电话,及时收集、受理毕业生反映的问题。组织开展优秀服务基层毕业生巡回报告、经验交流等活动,推广宣传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和经验,为毕业生相互学习交流、共同提高创造条件。
  4、提供生活保障。各地要结合实际,为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发放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关注毕业生的心理健康,保证毕业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实现有序流动
  各地要把期满流动工作作为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重要方面,健全有序流动工作机制,落实有关政策。对表现优秀、群众认可、成绩突出的,要引导、鼓励其扎根基层、建功立业;要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从服务期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和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通过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鼓励服务基层毕业生自主创业;积极引导服务期满毕业生通过自主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途径实现有序流动;对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予以解聘。
  五、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这项计划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牵头协调,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实施。要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保证经费,落实政策。中央财政加大补贴力度,各地配合做好经费保障工作,解决毕业生一次性安置、生活补贴、社会保险等各项经费问题。要建立专项资金账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财政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
  3、注重宣传,正面引导。针对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创业的特点和要求,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创业有关政策。注重培养、宣传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总结经验,健全机制。深入总结大学生村官工作、免费医学生和师范生培养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成功经验,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创新,逐步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完善形成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的长效机制,确保这项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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