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命名第二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决定 法〔2011〕297号
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落实“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学习交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出台政策规划;大力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积极塑造法院精神文化;加强司法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建设,塑造法院行为文化,树立司法职业形象;不断加大投入,提高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营造浓厚文化氛围;紧紧抓住庆祝建党90周年的机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文化活动,歌颂伟大的党,展示了法院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 从总体上讲,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促进审判和执行工作科学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贡献了重要力量,涌现出了一大批在文化建设方面成绩优异的先进法院。为总结推广全国各地法院文化建设的有效措施和新鲜经验,树立法院文化建设的标杆和榜样,进一步提高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的整体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命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等50个法院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希望这些法院继续总结经验,开拓进取,创新工作,更好地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开展向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学习的活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狠抓落实,不断推动法院文化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紧密结合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中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精神和要求,在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上下更大工夫,在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上下更大工夫,在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培育法院精神上下更大工夫,在提高队伍素质和塑造干警人格上下更大工夫,确保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健康、有序、科学发展。 当前,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面临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艰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通过开展法院文化建设,着力培育广大法院干警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努力塑造高尚人格,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为人民法院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保障,确保实现队伍素质有效提升、审判质量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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