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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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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改环资[2011]2919号
【发布日期】 2011-12-10
【实施日期】 2011-12-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1]29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资源综合利用管理部门:

  为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深入推进“十二五”时期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我委组织编制了《“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研究提出了“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领域以及政策措施,同时提出了在工业、建筑业和农林业等领域选择产生堆存量大、资源化利用潜力大、环境影响广泛的固体废物编制实施方案。现将两份文件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附件:

  一、 《“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PDF

  二、 《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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