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粮食局关于召开全国粮食人事处长会议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  
【发文字号】 国粮办人〔2012〕14号
【发布日期】 2012-01-30
【实施日期】 2012-01-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粮食局关于召开全国粮食人事处长会议的通知

国粮办人〔201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河南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武汉工业学院,国家粮食局机关各司室、直属及联系单位:

  为贯彻落实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以及全国粮食局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粮食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推动粮食行业人事人才工作发展,经局领导批准,定于2012年2月下旬召开全国粮食人事处长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会议内容

  (一)传达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  (二)总结2011年全国粮食行业人事人才工作,布置2012年各项工作任务。

  (三)交流干部人事、行业人才、职业教育、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经验,研究提出进一步推动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

  二、参加人员

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人事(教育)处处长1名,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处长1名,河南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武汉工业学院负责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处长1名,国家粮食局机关各司室、直属及联系单位综合(人事)处处长1名。

  邀请部分省(区、市)粮食局分管人事教育工作的局领导和部分院校分管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校领导参加。

  三、其他事项

  (一)请与会代表认真总结本地区、本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经验,提出有关工作建议,作好会议交流发言准备。

  (二)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