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统计上报2011年全国纪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文字号】 体竞字[2012]4号
【发布日期】 2012-01-30
【实施日期】 2012-01-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统计上报2011年全国纪录的通知

体竞字[2012]4号

 

冬运中心、射运中心、自剑中心、水上中心、举摔柔中心、田径中心、游泳中心、小球中心、航电模中心:

  根据工作安排,2011年全国纪录统计工作须于近期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请对2011年创造全国纪录的项目认真核对,提供全面、准确的全国纪录数据。相关负责人员可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www.sport.gov.cn 首页“通知公告”栏内下载打印“2010年各运动项目全国纪录”,并直接在打印页上明显标注出2011年全国纪录的修改信息。

  二、成年纪录和青少年纪录须分开统计,请相关负责人员认真细致,明确分类,避免混淆。

  三、一年内同一小项多次更新全国纪录的不重复统计,只统计一次最好纪录成绩。

  四、如有新增设或减少全国纪录的运动项目,须严格按照《体育运动全国纪录审批制度》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局批准后方可变更。

  以上修改信息须经修改者本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月17日前报竞体司。

  联系人:康 萍

  电 话:87182041

  传 真:67112332

  附件:2010年各运动项目全国纪录.doc

 

竞体司章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