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统计上报2011年全国纪录的通知 体竞字[2012]4号
冬运中心、射运中心、自剑中心、水上中心、举摔柔中心、田径中心、游泳中心、小球中心、航电模中心: 根据工作安排,2011年全国纪录统计工作须于近期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对2011年创造全国纪录的项目认真核对,提供全面、准确的全国纪录数据。相关负责人员可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www.sport.gov.cn 首页“通知公告”栏内下载打印“2010年各运动项目全国纪录”,并直接在打印页上明显标注出2011年全国纪录的修改信息。 二、成年纪录和青少年纪录须分开统计,请相关负责人员认真细致,明确分类,避免混淆。 三、一年内同一小项多次更新全国纪录的不重复统计,只统计一次最好纪录成绩。 四、如有新增设或减少全国纪录的运动项目,须严格按照《体育运动全国纪录审批制度》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局批准后方可变更。 以上修改信息须经修改者本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月17日前报竞体司。 联系人:康 萍 电 话:87182041 传 真:67112332 附件:2010年各运动项目全国纪录.doc
竞体司章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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