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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暨尾矿充填现场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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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安监总厅管一〔2012〕15号
【发布日期】 2012-02-14
【实施日期】 2012-02-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暨尾矿充填现场会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一〔2012〕15号

 

各有关单位:

  经研究,定于2012年2月24至25日在安徽省铜陵市召开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暨尾矿充填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会议主要任务

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观摩铜陵有色矿业集团公司冬瓜山铜矿尾矿充填及尾矿库一次性筑坝情况,研究探索从源头上治理尾矿库安全隐患的综合措施,推进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创新。

  二、参加会议人员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城市安全监管局分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同志、相关业务处处长,有关中央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同志及其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和部分在京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与会单位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

  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派员参加。

  邀请中国安全生产报社、《劳动保护》杂志社、《中国安全生产》杂志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记者到会采访。

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  时间:2月24至25日。2月23日报到,会期2天。

  地点:安徽铜雀台开元国际大酒店(地址:安徽省铜陵市天井小镇,电话:0562-8877777)。

  四、有关要求

  1.请各单位按要求派员出席会议,并于2月17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联系人及电话:蔡晓玲、张琳,010-64463026、64463216〈带传真〉)。会议代表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会议不安排随员住宿。

  2.会议报到当天在合肥和南京机场安排接站。需要接站的代表请于2月22日前将航班号及抵达时间反馈铜陵市安全监管局(合肥机场接站联系人及电话:藏玉贵,13956256986。南京机场接站联系人及电话:吴胡颂,13965236828;杨时群,13856232355)。

  3.会议代表住宿费自理。

  附件:

  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  2.会议代表回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城市安全监管局分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同志、相关业务处处长。

  二、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鞍钢集团公司、宝钢集团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中国盐业总公司、中国中材集团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公司、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及其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同志。

  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政法司、规划司、统计司、职业健康司、人事司、机关党委、驻总局监察局,应急指挥中心,宣传教育中心、培训中心、通信信息中心、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信息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北京矿冶研究总院、长沙矿山研究院、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各1名负责同志。

  四、会议发言单位代表。

 

  会议代表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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